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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十五五”规划定调教师发展:公办园教师工资纳入财政保障、修订教师法,教师权益还有哪些变化?

2026年7月,国务院印发《教育发展“十五五”规划》,这份关乎未来五年中国教育走向的纲领性文件,为全国近2000万教师勾勒出一幅清晰的职业发展蓝图

从职称评聘到薪资待遇,从培养培训到权益保障,四大维度的系统性改革正在同步推进。其中最受关注的,莫过于“将公办幼儿园教师工资纳入财政保障范围”和“修订教师法”两项重磅举措。

公办园教师:从“编制焦虑”到“财政兜底”

长期以来,学前教育是教育体系中最薄弱的一环。公办幼儿园教师工资待遇参差不齐,编外教师“同工不同酬”现象突出,严重影响了幼师队伍的稳定性。

《规划》明确提出“将公办幼儿园教师工资纳入财政保障范围”。这是国家层面首次对公办园教师工资保障作出如此清晰的制度安排。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研究员储朝晖指出,这意味着公办园教师工资将像中小学教师一样,纳入各级财政预算予以刚性保障,从源头解决幼师待遇不稳定问题。

与此同时,《规划》强调“健全中小学教师工资长效联动机制”,确保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。这一机制已在多地落地:山东、浙江等地建立了教师工资与公务员工资同步调整的联动机制,有效防止了“拖欠”和“隐性差距”问题。

教师法修订:33年“老法”迎来大修

《规划》明确“修订教师法等法律”。2026年3月,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正式将修改教师法列入2026年度立法计划。

现行《教师法》于1993年颁布,已施行33年。全国人大代表、山东临沂北城小学教师张淑琴连续多年呼吁修法,她指出:“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教育改革深化,教师法有些条款已经在实践中发生了变化,与新时代教育改革发展不相适应的矛盾日益突出。”

2026年全国两会上,张淑琴联合30名全国人大代表提交了修法议案。重庆市九龙坡区谢家湾学校党委书记刘希娅也连续6年提出修法议案,她表示“非常激动”看到修法被纳入2026年立法工作,将继续“把一线教师、校长的意见建议反映到教师法的修改中”

据2021年教育部公布的《教师法(修订草案)(征求意见稿)》,修订方向涉及多个方面:准入门槛——中小学教师须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相应学位;师德考核——师德师风作为重点考评内容,存在严重问题者将认定为不合格;从业禁止——明确性侵、虐待、暴力伤害等情形列入从业禁止范围;国家教师奖——建立教师荣誉表彰制度,设立国家教师奖。

职称改革:从“评材料”到“评育人”

《规划》明确“在教师职称评聘、评优评先等工作中突出教书育人实效考察”。多位专家解读指出,职称评聘不能再只看年限、材料和论文,学生发展、课堂质量、家校沟通等都应成为评价教师的重要维度。

《规划》还要求“优化教师岗位结构比例,健全岗位动态调整机制”,旨在打破高级职称岗位“只进不出”的僵化格局,让真正优秀的教师有更多晋升机会。

教师减负:从“表海会海”回归讲台

《规划》明确提出“全面减轻教师非教育教学任务负担”。近年来,督查检查、考核评比、社会事务进校园等活动频繁挤占教师时间,一线教师陷入“表海”“会海”。

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研究员王玉国表示,此次将教师减负写入“十五五”规划,意味着减负从地方探索上升为国家刚性要求。各地需建立社会事务进校园“白名单”制度,严控与教育教学无关的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,严格控制强制教师参与的社会事务。

结语

“十五五”规划对教师职称、薪资、培养、保障的系统性部署,正在重塑中国教师职业的发展生态。全国人大代表张淑琴说:“教师法的修改能进一步激发广大教师的工作积极性,更好地维护教师的权利,更好地服务教育强国建设。”当公办园教师工资有了财政“兜底”,当教师法33年来首次大修,当职称评价从“看材料”转向“看育人”,教师职业的吸引力才能真正提升,教育的根基才能更加坚实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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